发布时间:2019-10-31 查看次数: 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文化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加大文化部政务公开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强文化政策解读回应。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
1.推进重要文化政策法规公开。通过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出版政策法规汇编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重要文化政策法规。(政法司负责落实)
2.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文化部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及报表,并对部门预算、决算中“三公”经费等重要事项作出说明。(财务司负责落实)
3.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文化改革任务、文化惠民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办公厅负责落实)
(二)加强与公众互动回应
4.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重要文化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司局应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措施和规划方案,要积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同志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向公众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探索运用图表、图解、视频等方式解读。文化部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加强专家库建设,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5.优化新闻发布制度。健全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和专题新闻发布会制度,逐步增加新闻发布频次,丰富新闻发布内容,原则上各主要业务司局和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参加1次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在24小时内向社会说明情况、作出回应。(办公厅负责落实)
6.加强对社会关切回应。及时了解社会对文化工作“怎么看”、“怎么说”,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涉及文化部、文化领域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办公厅负责落实)
7.更好发挥媒体作用。主动通过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重要信息、重大政策发布后,协调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及时报道解读。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会议。(办公厅负责落实)
(三)强化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8.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水平。按照国办统一部署,修订文化部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修订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办公厅负责落实)
9.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文化部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加强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办公厅、市场司、外联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10.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员政务公开理念。组织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提升专业素养。(办公厅、人事司负责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文化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副部长杨志今负责分管文化部政务公开工作。
(二)各司局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明确一位司局级负责同志分管本司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处室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