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31 查看次数: 次
为贯彻落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动文化部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文化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和社会公众关切,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文化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工作任务
(一)促进重点政务信息公开
1.深化重要文化政策公开。重点围绕艺术、文化科技、文化市场、文化产业、公共文化、非遗、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根据《预算法》要求,继续做好文化部部门预决算公开。注重收集公众反映的意见建议,主动及时解疑释惑。(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按照统一部署及时向社会公开文化部权责清单。规范完善审批事项、办事指南、审批结果公开。及时公布网络游戏、网络表演直播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办公厅、人事司、市场司负责落实)
3.进一步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厅负责落实)
4.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并在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二)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5.将“五公开”纳入办文程序。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6.将“五公开”纳入办会程序。积极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文化部有关工作会议,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可通过媒体宣传、网络直播等向社会公开。(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7. 逐步拓展文化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及时更新、调整公开事项。(办公厅负责落实)
(三)加强公众关切回应
8.健全政策解读回应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争取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出台重要文件政策,文件牵头起草司局应将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部门户网站发布。文化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各相关司局负责落实)
9.优化新闻发布制度。完善季度例行发布会、专题发布会、通气会等新闻发布方式,逐步增加新闻发布频次,丰富新闻发布内容。原则上各主要业务司局相关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参加1次文化部新闻发布会。如遇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须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准确信息,澄清事实。(办公厅负责落实)
10.完善政务微博管理。提高微博内容更新频率,多通过图片、图表、视频等形式发布信息,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办公厅负责落实)
11.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统一答复内容要素和格式标准,明确救济渠道。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办公厅负责落实)
(四)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2.全面梳理文化部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在部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发布,供公众查询。(办公厅负责落实)
1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文化部政府网站监督管理,对部门户网站、文化市场网、中国文化网实行季度抽查,并在部门户网站公布抽查结果。完善部门户网站内容建设,提升搜索查询功能,方便公众获取。(办公厅、市场司、外联局、信息中心负责落实)
14.整合文化部在线办事系统,集中在部门户网站设置系统入口。建设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系统,年内上线试运行。(办公厅负责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司局要高度重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推进,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指定具体部门负责本司局政务公开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工作。
(二)加强督查考核。办公厅负责政务公开督查评估工作,建立完善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机制,定期统计通报各司局政务公开落实情况和典型做法,对政务公开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司局进行通报批评,及时督促整改。
(三)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机关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全员政务公开理念。适时组织新闻发言人、政务公开工作经办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的专项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