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3
河南省文化厅关于举办第十届河南省
农村摄影展的通知
各省辖市文广新(文化)局、省文化馆、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展现中原“美乡村”和中原农民奋发昂扬的时代精神,助力全省“精准扶贫”、“文化扶贫”和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河南省文化厅定于2018年11月6日在河南省文化馆举办“第十届河南省农村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征集
(一)本届摄影大展以“美丽乡村”和“精准扶贫”、“文化扶贫”为主题。作品内容要突出主旋律,积极向上,催人奋进,以宣传我省农村建设成果为主线,以反映我省农村近年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所取得的重大可喜变化和农村新风貌为主题。
(二)黑白、彩色均可。投稿作品可制作成10英寸(长边)照片参评(方片8×8英寸),组照每组限定为4幅-10幅(请按排列顺序在照片背面用透明胶纸粘连)。每幅照片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电子文件参评要求:文件大小2M以上,同一作者有多幅作品的需将所有作品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发送,同一组作品也要排序后放入一个文件夹,每个文件夹和每幅作品文件名要有地市、标题、作者名、电话等完整信息。
作品入展后将调数码原始文件进行放大制作用于展览,不提供数码原始文件或文件质量不符合展览要求将被取消入展资格。
(三)以省辖市为单位报送作品。作品报送截至日期为2018年8月31日。已参加往届大展的作品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四)所有参加本届展览的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负。
二、作品展览
第十届河南省农村摄影大展定于2018年11月6日——12月5日在河南省文化馆展出,11月6日上午在省文化馆二楼共享大厅举行开幕仪式。
三、有关要求
(一)认真筹划,精心组织。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省文化厅成立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馆。各地要要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大力动员摄影爱好者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把此项活动作为推动全省摄影艺术普及提高的重要内容,以优秀的农村摄影作品展现我省农村近年来所发生的重大变化。
(二)突出创新,确保质量。有条件的地方要动员和组织摄影人员深入生活,进行实地创作,作品内容要新颖,具有时代感,艺术感,突出反映我省农村建设的新成果。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要积极与当地媒体结合,把开展活动好的做法、好的作品宣传好报道好,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本次活动成立专家评委会(评委从文化厅专家库中抽取),对好的摄影作品评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在全省通报表彰。
作品报送地点:鲁山县宣传文化中心三楼文化馆办公室(邮编467300 )
联系电话:0375——5060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