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13
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申报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文化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五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二)被推荐项目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
(三)特色鲜明,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四)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在。
二、推荐申报材料
(一)乡镇(办事处)推荐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请。
(二)第五批鲁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见附件1)
(三) 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
(四)申报项目的录像片及辅助资料(见附件3)。
(五)申报项目的其他辅助说明材料。
三、工作程序
(一)文化中心对本行政区域内优秀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推荐名单。
(二)文化中心向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出推荐申请。
(三)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四)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召集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对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文化中心要严格按照条件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在广泛听取传承人、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做好遴选、推荐工作,确保项目质量。力求推荐材料精炼、准确、真实可靠。
(二)推荐名额:每个乡镇(办事处)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个。
(三)申报材料需纸质文本一式三份和电子档;资料不全的,不参与本次项目的申报。
(四)申报时限:2019年7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鲁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尹崇阳13700753382 白海涛13603758616
地 址:鲁山县南环路文化中心四楼东
电子邮箱:feibao666@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五批鲁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推荐名单
2.鲁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书
3.鲁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辅助材料
制作要求
鲁山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0日